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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第一志愿)工作实施细则
2025-03-21 08:30  

为做好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江苏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文法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学院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方式和人选

1. 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试的组织与监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2. 复试人选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按照各专业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的,实行后面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次替补

(三)复试比例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差额比例为200%,新闻与传播专业差额比例200%。农村发展专业差额比例15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则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四)复试时间

1.报考我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050100)、新闻与传播专业(055200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安排如下:

2025325日(星期二)

14:30-17:30  考生报到与复试资格审查(文渊南楼227),通知笔试考场和面试集中地点

2025326日(星期三)

8:30-10:30   考生笔试

14:00-14:15  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学习面试注意事项等

14:30-18:30  考生面试(按抽签顺序)

2.报考我院农村发展(095138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安排如下:

2025324日(星期一)

9:30-11:30  考生报到与复试资格审查(文渊南楼227),通知笔试考场和面试集中地点

2025324日(星期一)

14:30-16:30   考生笔试

2025325日(星期二)

8:00-8:15  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学习面试注意事项等

8:30-18:30  考生面试(按抽签顺序)

(五)加分项目

关于加分项目和加分值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调剂)都必须进行身份核查和资格审查,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严防替考,并对审核结果负责。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一律不得列入建议录取名单,不得公示和上报。

为此,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上传到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sys.jou.edu.cn/yzbm),在现场报到时将所有材料原件提交给学院查验:

1.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z.jou.edu.cn/info/2081/1228.htm

2.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3.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 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地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6. 思想政治考核表。所有考生应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 考生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8.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https://yz.jou.edu.cn/info/2081/1223.htm

9. 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学院通知为准。

10. 考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七)复试考核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等五部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对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所有答卷均不予评阅。

1.专业课笔试环节(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考试科目《学术写作》,新闻与传播专业考试科目为《新闻传播实务综合》,农村发展专业考试科目为《社会学概论》。考试大纲已在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详见https://yz.jou.edu.cn/info/1961/1401.htm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未经允许,考生不得使用计算器或其他考试用具;严禁将手机、电子手表等具有发送或接收、储存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

2.面试环节(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包括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创新实践评分,成绩满分为2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创新实践评分主要对考生大学期间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 思想品德考核

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心理素质测试

①测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需在2025320日至328日期间,登录“江苏海洋大学心理测试平台”进行测试。

②操作方法:请考生本人使用手机微信扫码登录,输入手机号和密码(JOU+身份证号后六位,+号不用输入)进入系统进行测试,显示待测问卷为《最近的心情怎么样?》《你了解自己吗?》,点击进入测试。注意一定要提交才能完成,完成测试后需要重新进入系统,若无待测问卷,说明成功完成。

③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八)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70分)。复试总成绩保留整数位(四舍五入)。

(九)复试缴费

1. 已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并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考核的考生,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均须缴纳复试费¥80.0/

2. 缴费方式。考生使用手机微信功能扫描“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缴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码,缴费完毕请及时截图并上传到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3. 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二、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 +(复试总成绩×0.4 /3

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二)录取原则

1. 学院按复试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及全日制、非全日制分类,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排定名次,根据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如有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实行后面合格考生依次替补拟录取。

2.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加试科目笔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59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0)其他。

三、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院严格落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准确、规范地公开复试细则等相关信息

(二)第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官网上统一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于每轮复试前由学院在官网上公布。

(三)每轮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将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四、咨询、申诉与监督

学院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官网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文法学院提出申诉意见。

申诉电话:0518-85895463,电子邮箱:jou_wfxy@163.com,联系人:王老师。

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达楼502室。

五、其他

(一)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二)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或者网络直播等,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拟录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海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四)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jou.edu.cn)及文法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五)本实施细则由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

                                                                   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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