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暂行)》和《文法学院本科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精神,现将文法学院2023级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1日前反映,联系电话:0518-85895467,联系人:李老师。
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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