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飞,男,回族,民盟盟员,江苏高邮人,社会工作师、助理政工师,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12月出生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2003年至2007年就读于淮海工学院法学系,现任扬州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主任。
在直面民生疾苦的第一线奋斗,面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弱势群体,他能够始终怀着一颗爱心、细心、耐心投入救助业务工作,不怕苦脏臭累,数年如一日,已经帮助近百名离家多年的困难群众重返家园。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0年,被扬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扬州市城市建设和环境提升先进个人。
主持单位办公室工作中,需要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文字材料、档案、基建维修、信访、退休职工、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公车管理、创建等工作事无巨细都需要严把质量关。由于其做事积极主动,迎难而上,台帐准备充分,其所在单位多次被民政部通报表扬,2011年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2012年被评为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由于工作表现出色,其个人也多次荣获单位年度先进个人,两次率队参加民政系统知识竞赛并获一等奖,2009年获全市民政系统演讲比赛二等奖, 2011年获全市政法系统党史知识竞赛获二等奖,2015年入选扬州市“最美勤廉民政人”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