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听课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特制订法学院听课制度:
1、 法学院党政领导听课制度
为了全面了解法学院教师的教学质量,党政领导必须每学期听5-8位教师的课。并填写听课登记表,向被听课教师反馈意见。
2、 系主任听课制度
系作为法学院基层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对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起着关键作用。系主任必须坚持每学期听3-5位教师的课,以了解本系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对存在教学问题的教师提出整改意见。
3、 同行听课制度
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必须至少听3位同行教师的课,以了解其他教师的教学情况,相互对照,取长补短、互帮互学。
4、 公开课、示范课、试讲课制度
法学院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试讲课教学,使教师们不仅能彼此了解教学情况,而且还能在教学上取长补短。新引进教师必须进行试讲,新开课教师和开新课也必须进行试讲。